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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妆品广告违法率较高市级门户网站纳入有关部门广告检测范围
来源:《江南时报》   |   作者: 龚宣   |   2008-5-29 14:21:40
 

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召开了镇江市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检察院、教育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多家驻镇媒体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强调了今年镇江市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为重点,同时向房地产、教育、网络、农资等行业或类别的广告监管延伸。

  镇江市去年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为监测重点的各类广告共6823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311条,总违法率为0.46%。其中药品、化妆品广告违法率较高。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9件、罚没款96万元。广告违法率比2006年降低0.1%,这是镇江市自2005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以来连续三年广告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

  从今年开始,镇江市将进一步扩大广告监测范围,除市直属媒体外,今年6月开始将省级驻镇媒体和市级主要门户网站纳入广告监测范围,并将进一步加大药品、保健食品等关系民生的重要物资广告监管,实行一月一项广告整治计划。

  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将通过实施信用管理、采取强制措施等手段促进广告发布环境的好转,对严重违法广告行为,工商部门将采取暂停广告发布、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等更为严厉的整治措施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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