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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更正理念及模式刍议
来源:青年记者   |   作者: 雷彦平   |   2008-3-20 16:36:34
 

以前,我国大多数报纸对报道失实和差错都缺乏自曝其“短”的勇气,视更正为耻辱。除非“万不得已”不会更正,即使更正也多是采用下一篇报道“纠正”上一篇报道的隐性更正手法。对压力小的更正要求,往往是能私了则私了,不能私了则采“拖”字诀,待对方最后被拖疲了、拖累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可喜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南方都市报》等新锐都市报学习、借鉴英美报纸建立更正制度的带动下,更正制度已在我国都市报蔚然成风。

  更正:让报纸插上可亲、可敬、可信的翅膀

  越来越多的都市报认识到,对一处失实报道和差错不予更正或许对报纸影响不大,而一贯“有错不改”只能让受众感到报纸态度傲慢、面目可憎。长此以往,这样的报纸势必会被受众抛弃。因此一些都市报现在不但不视主动更正为“丢脸”的事,反而在报上公布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甚至QQ号码鼓励读者举报差错,把更正当作拉近报纸与读者距离的一种策略。
  报纸建立更正制度可以促使采编人员增强责任心,进而减少或克服差错。美国《纽约时报》在1972年推出“更正”栏目时,“犯错”的记者感到十分难堪。该报老记者理查德·F·谢泼德在一篇回忆录中说,“这种更正方式无疑方便了读者并引起他们的兴趣,但对记者来说却是既羞且恼。我和其他记者一样,不仅恨自己出错,更恨这些错误被张扬在醒目的位置。”①虽然记者恨“更正”栏目,但是《纽约时报》不改初衷,坚持每天将报纸前一天的差错收集归拢,在第二版的中间位置开辟宽达4栏的专栏,集中刊出“更正”,每天多达10多条。②无奈的采编人员只好在工作中“认真,认真,再认真”,尽量减少或克服差错。“更正”栏目成为《纽约时报》减少差错的手段之一。
  杭州《都市快报》从2006年起在“读者论坛”版面设置固定更正栏目——“挑刺捉虫”,设立此栏目是“为了把报纸办得更好,尽量少出差错”。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社长杨兴锋则把编校质量问题提高到维护报纸品牌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他说:“差错问题,对报纸品牌形象是很大的损害。”③他认为,敢于向读者认错,是报纸公信力的表现。目前,《南方日报》设立了更正栏目——“有错必纠”。
  在不可能完全杜绝新闻失实和差错的情况下,对新闻失实和差错的处理是否采取老老实实的态度,成为人们考察报纸是否值得信赖的标准。外国有些报纸特别是严肃性大报在报道失实和出现差错后,不仅坦然更正,而且在更正的同时向读者诚恳地说明失实的原因,并向读者道歉。这种做法不但没有使报纸的可信度下降,相反给读者造成一种可亲、可敬、可信的感觉,从而使读者更加信赖报纸。诚如《纽约时报》发行人庞奇·苏兹贝格所说:“我不认为我们会因为承认错误而失去什么,相反,我们这样做只会加强我们的地位。”④

  都市报更正模式,无定律但有规律

  综观我国都市报,更正模式虽没有定律,但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一般来说,都市报的更正模式大致可分成三类:单一式更正、栏目式更正和复合式更正。
  单一式更正是指报纸在产生事实性错误的同一或同类版面进行及时更正,形式有“更正”、“更正与致歉”、“更正声明”等。事实性错误包括人名、地名、职务、单位、数据、配图等出现差错。由于对事实性差错采用一错一“更”,单一式更正不对一般文字性差错进行更正。
  栏目式更正是指报纸对事实性差错和文字性差错进行更正并固定更正栏目、格式、版序的一种更正模式。一般在栏目中刊登栏目编辑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或QQ号码以便读者联系,有的报纸更正栏目还将有关涉“案”记者、编辑、校对的名字刊出“示众”。
  栏目式更正模式目前在都市报比较流行。如《新京报》,就在第二版专门设置了“更正与说明”栏目,每天都有,分事实纠错、文字更正和解释说明三类。《南方周末》的“有错即改”、《南方都市报》的“实事求是”及《都市快报》的“挑刺捉虫”等也属于这种模式。
  栏目式更正有的以更正一般文字差错为主,有的以更正事实性差错为主,有的两者兼而有之。如《南方周末》“有错即改”以前是更正一般文字差错和事实差错兼而有之,但从第1228、1229、1231、1232期这几期来看,《南方周末》的更正栏目出现了以刊登事实差错为主的趋势。有的都市报在更正栏目中配备“栏目编辑”,由“栏目编辑”负责处理报纸的“更正”事宜,如《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新京报》等。
  复合式更正是指报纸既设有更正栏目,又就重大失实报道刊发专门文章进行解释、更正。采用这种更正模式的都市报尤以《法制晚报》最为典型。
  对于一般性差错,《法制晚报》会以总编辑的名义及时刊登“更正与致歉”栏目,该栏目固定在A3版,“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而对于严重失实的稿件,《法制晚报》则以编辑部的名义及时刊发“更正及致歉”或“郑重致歉”。
  《法制晚报》在更正时绝不仅仅是做做样子敷衍塞责。2005年7月5日,《法制晚报》B9版刊登了《18岁少年作家因情自杀》一稿,文中作为新闻由头引用的“蔡小飞自杀”一事没有进行细致核实。2005年7月14日该报除了在A3版刊发对一般性差错进行“更正与致歉”的更正栏目外,还以总编辑的名义刊发“更正及致歉”:“现‘蔡小飞自杀’一事尚存许多疑点,因而我们的报道在引用事例上有不妥之处。本报谨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⑤7月16日又在A1版以编辑部的名义刊登“郑重致歉”,并向读者细述该文编发的经过,向读者承认,“现在了解到,‘蔡小飞自杀’一事是一条虚假新闻,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最高原则。”还向读者公布假新闻事件的处理结果,“查明真相后,本报迅速召集全体采编人员进行反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罚,并制定了更严格的新闻采写纪律和审核制度”。⑥
  从更正与受众的关系上来说,都市报把更正看作是加强与受众互动的一种方式。《都市快报》在刊登“挑刺捉虫”的“读者论坛”版面上向读者发出号召:“本版专门刊登你对快报新闻的看法、补充和感受。特别欢迎批评指正、挑刺捉虫。”由于《都市快报》更正栏目办得轻松活泼,引得许多读者以抢坐“挑刺捉虫”的“沙发”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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