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华文报刊网 >> 报刊资讯 >> 传媒资讯 >> 业内动态 >> 正文


擅自叫卖他人作品 中国图片库被判赔7.7万元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佚名   |   2006-8-1 14:28:18
 

  因擅自在网站上发布和出售他人摄影作品,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即中国图片库)被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郑云峰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判令中国图片库向原告赔偿人民币7.7万元。

    郑云峰曾是中国摄影传媒大奖得主,由其担任摄影的《永远的三峡》一书在2003年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2004年4月,郑云峰发现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未经其本人许可,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了由其拍摄的包括两幅三峡景色作品在内的四幅照片,并在网上公开销售。郑云峰随即委托公证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要求展宇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然而直至2005年6月,展宇公司仍未将涉案的4幅摄影作品从其网站上移除。于是,郑云峰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交涉案作品底片和样片等证据材料。

    对于原告所诉,被告辩驳认为网站图片与底片中部分景物不完全相同。此外,被告在2002年曾与原告达成口头协议使用其作品,2004年5月,接到原告交涉电话后立即移除了涉案作品,因此不构成侵权。为证明双方合作关系,被告还向法庭提供了双方终止合作后向郑云峰支付相应报酬的汇款单据。

    上海市二中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底片与证据保全的图片内容基本一致,由此确认原告是涉案4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就双方曾达成口头代理协议一说,法院认为被告仅凭一张汇款单据并不能证明其曾与原告达成口头代理协议,据此认定被告在其网站上发布涉案摄影作品未得到原告许可,侵犯了原告对该摄影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作出以上判决。(吴艳燕 记者周凯)

 相关文章列表:
“强制的传播空间”的商业价值
“甩脂机”广告面临叫停 改头换面也不能播
《洛杉矶时报》状态不佳 三富翁有意收购

文章录入:雨晴    责任编辑:雨晴 

::发表评论::

姓名:

(所有评论均经管理员审核后才能显示)
内容: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近期热点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北京世纪华文国际传媒咨询有限公司
Century Chinese International Media Consultation Inc
业务电话:(010)63965653  网站电话:(010)63954861
联系信箱:caizp2@163.com 经营许可证:京ICP备08009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