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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家报纸刊登违法广告被查处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佚名   |   2007-11-19 8:37:15
 

  


   国家工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在监测中发现,《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等刊登违法广告率居高不下。据此,两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暂停这4家报纸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其进行内部整顿。
  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了解到,9月21日至23日(三天)和9月17日、23日(两期)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广告违法率分别为77%、80%、100%和100%。
  主要问题包括药品、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宣传医院中药制剂或处方药;广告内容宣传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增强性功能功效等。
  鉴于以上报纸发布的违法广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责成报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并依法暂停《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7日;暂停《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药品、医疗广告30日。新闻出版总署已经责令这4家报纸出版单位进行内部整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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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李春早    责任编辑:李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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