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严查广告擅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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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张晓松 | 2008-6-23 9: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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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查处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对未经授权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以及广告中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记者1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在奥运会开幕前及举办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针对本地区广告市场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印刷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其中,奥运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重点加强机场、高速公路、比赛场馆周边、酒店、居民社区、主要商业网点等区域设置和摆放广告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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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李春早 责任编辑:李春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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